股权协议的关键条款
成熟的企业,对于控制权的设定和利益分配的切割从来都不是简单地按照股权比例进行,而要进行更符合现实的设计,对比通常要在股权协议中进行明确约定。因此,企业对股权协议的制定非常重视,其中的条款要进行详细斟酌。
1.重大决策的制定
哪方控制了董事会,便拥有了对重大决策的制定权,等于对企业拥有控制权。大股东可以很容易做到控制董事会,小股东若不在股东协议中设定相关条款,则己方利益极可能受损,因此通常在协议中制定关于特定的、重大的决策需要全体股东或者至少满足75%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同意通过。
2.公司出资
股东认缴公司注册资本是企业成立的前提。在股东协议中要明确各股东认缴的注册资本金额、出资方式、出资时间及实际缴纳注册资本的时限,并且约定到期未能出资的违约责任和变通措施,如其份额可由其他股东代缴并取得相应股权,或者未出资不得参与利润分配等。
3.表决权分配
表决权是股东参与企业事务管理与决策的主要途径。《公司法》规定股东可以在公司章程中约定表决权分配,该分配可以不同于认缴和实缴注册资本的比例,也可以不同于股权分配比例。
4.利润分配
股东投资某企业的目的是获得利润,如没有特别约定,企业利润分配的比例应当与股权比例一致。但体现贡献值是更为合理的利润分配方式,对比可以在股权协议中明确约定和进行设计,将股东的管理能力、渠道资源等方面转化为具体数据参与利润分配,做出不同于股权比例的分配约定。
5.融资安排
融资涉及股东股比被稀释的问题,对比在股权协议中可约定股东股权稀释比例的范围或底线,以及创始股东在股权比例低于多少后可享有的特殊权利。
6.股权转让条款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自由转让不能通过章程协议予以变更。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应分两方面考虑:一是股东内部之间可以自由转让其部分或全部股份,《公司法》未对此加以限制;二是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须遵守《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
如果股东基于风险防范和股权结构的考虑,可以通过股权协议或公司章程限制企业内部股权转让的条件,如规定企业内部股权转让时其他股东可按持股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7.股东身份继承
股权可以由股东的法定继承人继承,但基于有限责任公司的人合性,股东也可以通过股东协议和公司章程进行特别约定,如只能转让股权不能继承等。
8.离婚导致股权分割
为避免股东离婚后股权被分割给前配偶,可在股权协议中设定买断条款,其他股东有权以某设定价格或浮动价格强制性买断判决给离婚股东前配偶的股份。
9.股东个人重大意外
为防止股东因突发重大意外,如残疾、死亡,导致不能再履行企业经营管理职责,可对比在股权协议或公司章程中加以约定,以维护企业的经营管理正常进行及控制权正常交接。
总之,股东协议既是股东间有关共同岀资创立企业并共同经营一项事业的民事合同,又是公司成立后如何经营管理、决策及利润分配等重要运营规则的基本依据,对于企业发展有极其重要的意义,拟订时务必全面、慎重。